18件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包含13件地方性法规和5件省政府规章。其中,锚定发展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邮政条例,制定《陕西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立足资源特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修订《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兵工作条例,修订消防条例。加大文化传承创新制度供给、推动文化强省建设,修订文物保护条例、档案条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办法、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加强政府自身制度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陕西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管理办法》。落实国务院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修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委托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未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清理要求,修正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
立法计划还列出需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起草的预备审议项目6件,包括学前教育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此外,还有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后提出的调研项目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