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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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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7 15:01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数:

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主持人: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杨帆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近年来,我厅通过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方式、应用非现场监管技术、加大普法送技宣传等多重举措,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实现了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为美丽陕西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武鹏、一级主任科员许剑锋、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巩创锋、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秀娟,向大家介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下面先请武鹏副局长作介绍。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武鹏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陕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锚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核心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化科技赋能与分级分类监管,推行“监督+服务”模式与渐进式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检查标准程序,坚决杜绝执法“一刀切”与粗暴执法、任性执法等行为。同时,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既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又切实为企业纾困减负、优化营商环境。

今天,我重点向大家通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数智化监管运用情况。

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自2025年4月规范涉企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厅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同步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印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专项行动和提升环境执法质效推进会,以严格规范、制度创新、柔性执法、督帮结合为抓手,实行有力度、有温度、有实效的执法,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与2024年相比,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数减少44.31%,检查企业数减少41.2%,处罚案件数减少36.9%,罚款金额减少20.8%。主要采取了以下4个方面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通知》,从十个方面对全省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执法更趋规范高效。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更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同步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确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整改轻罚的基准清单。优化整合涉及排污许可、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辐射、环评、监测等检查事项,印发我厅《2025年现场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计划》;坚持“带着问题去、开展系统查”的工作导向,每季度统筹开展一次强化监督,每次集中检查不超过10天,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

二是为企减负,大力推行非现场检查。搭建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平台,充分运用重点污染源执法智能管控系统,依托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锚点”精准排查问题,该做法被生态环境部编发工作简报全国推广。严格落实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制度,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129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落实正向激励措施。依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对全省3628家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对环境信用评价A级以及环保绩效评级B级以上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

三是创新方式,着力优化执法模式。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将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有机融合,持续提升执法精准度和公信力。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四项机制”(即抽查案件机制、纠正违规执法机制、通报曝光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累计抽(评)查执法案件1514件,纠正违规执法问题93个;设立公开举报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累计征集问题线索88条,均已完成核查整改闭环管理,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在省生态环境厅政府网站开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集中公开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计划等信息,推动检查行为透明化、规范化;根据中省有关要求,确定并公布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进一步压缩涉企检查随意性空间,为企业营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是主动服务,加大为企帮扶力度。坚持规范涉企检查与助企纾困并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深入11个市(区)重点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开展“送法送技”活动。先后联合省工信厅、省工商联等部门集中向汽车产业链企业、民营企业宣讲环保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共对800余家企业负责人和环保部门负责人共计1000余人开展政策宣讲,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环保法规书籍3300余册。其间,先后7次组织300余家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开展面对面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现场答复企业问题及困惑,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举措,持续优化政企互动平台,切实提升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数智化监管推动执法模式转型升级

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聚焦传统涉企环保检查“多头入企、精准不足”痛点,将优化环境监管方式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稳经济的重点举措之一,以数智化改革为抓手,创新构建“非现场+锚点+电子取证”执法体系,全面推进执法方式向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转型。

一是提档整合智慧执法体系提升执法效能。通过整合国省市三级与环境执法相关的24个信息化系统,打通底层污染因子数据库,搭建升级版的全省非现场信息化执法平台,将全省近5万家排污企业纳入全天候监管。引入AI算法模型实现对污染源企业进行动态画像与红黄绿三色码分级管控,精准输出企业违法线索,推动执法从普遍现场检查向“精准滴灌”靶向监管转变,最大限度减少涉企现场检查频次,初步实现从经验主义、蹲点守候的现场执法模式向数据驱动、线上固定证据的非现场精准执法模式的转变。平台企业端集成企业主体责任自查、风险预警、学法积分、问题帮扶整改等功能,构建起管理端和企业端线上良性互动机制。下一步,平台将与陕西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行政处罚等平台实现一体化应用,通过自动注入问题线索辅助现场执法,形成“线上+线下”“前端+后端”的执法新模式,深化科学精准依法监管。

二是建成“锚点”体系驱动执法数智化转型。以固定源生产设施、治污设施、污染物排放口等“产治排”设施为核心“锚点”,搭建企业内部数字空间模型,在全国率先实现移动执法全要素数字化呈现,执法全过程、全时空信息化回溯,推动监管从“最后一公里”向“最后一米”延伸,解决入企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的问题,落实“对象精准”“无事不扰”政策要求;创新打造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物联网”,建立全省统一的执法装备、自动监控等传感器集成平台,在全国率先初步实现移动执法“锚点”与物联监管“灵犀”的全流程部署和协同,以及执法任务、线索、对象、人员、装备、评估统筹的数字化管理框架;应用后移动执法问题发现率提升82.22%、案件转化率提升50.17%,为非现场执法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研发电子取证系统严打监测数据造假。针对企业高科技数据造假违法行为,研发污染源非现场监管电子取证系统。该系统通过“技术监管+电子取证”模式,破解传统环境执法中数据造假难识别、证据固化难追溯、监管效率偏低等痛点,实现从污染数据监测、异常识别到司法举证的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系统集成污染物测量标准、采样规范、浓度阈值及设备运行参数,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清洗多源异构数据,形成标准化数据池,为智能分析奠定基础;支持秒级以上高频数据采集,通过多源数据交叉验证,实时捕捉浓度突变、参数背离、逻辑矛盾等异常特征;基于内置规则引擎,自动标记违规行为并生成电子凭证,实现现场监管的“一键智能筛查”;借助区块链时间戳技术,对监测数据、异常记录、取证过程进行不可篡改存证,形成具备司法效力的证据链,解决传统执法中证据易篡改、追溯难的问题,为环境执法提供科技化、智能化支撑。

通过数智化执法体系三大系统协同,在提升执法精准性、规范涉企检查、打击数据造假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实现执法成本有效降低、问题发现率显著提升,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中、省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相关要求,坚守“无事不扰、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推进执法工作既规范又高效。用好非现场执法平台,加大非现场检查手段推广运用力度,结合企业实际需求优化惠企帮扶措施。通过常态化通报、精准化督查、专业化案卷评查等举措,督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提升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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