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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哨”有奖!6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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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2 14:11 来源:陕西应急管理 浏览数:

为大力推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进一步推动所有行业领域积极探索适合本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企业从业人员善于发现、敢于报告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应急管理厅公布6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1  

2024年7月,西安市曲江新区某酒店西餐厅厨师长进行例行检查时,闻见有煤气味道,当关闭天然气开关时,依然产生不正常气流声音,随即向酒店紧急小组报告。接报后,酒店安保部门立即安排人员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天然气主阀门处有沙眼造成燃气泄漏,酒店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企业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2  

2025年7月,渭南市经开区陕西某有限公司在内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实行期间,二车间班长陈某某和冯某在巡检过程中发现30m³氯甲醚储罐严重变形,立即封闭现场上报值班领导,经公司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判定属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排除后,企业研究决定对陈某某和冯某分别奖励1000元。

案例3  

2025年8月,铜川市耀州区某煤矿早班安检员王某巡检期间,发现24205回顺掘进工作面合页式风筒传感器未按规定卡扣安装,造成传感器动作不灵敏,风筒脱节或停风时未触发断电,未实现风电闭锁。该员工立即停止24205回顺作业,报告现场班组长、瓦检员共同处理,并同步上报调度室,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矿井依据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1000元。

案例4  

2025年8月,铜川市印台区陕西某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装卸组工人刘某、杨某在巡查时发现环保除尘设施存放的铝灰有发烫迹象,两人第一时间上报公司主管和安环部,二人连同工人李某对铝灰进行了转移清运。经查,因暴雨导致铝灰上方有漏水点,后勤部及时进行了修复处理,排除了隐患。按照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分别奖励杨某、刘某各300元、李某100元。

案例5  

2025年8月,陕西某矿赵某某隐患排查中发现南北轨道大巷650米顶部网片破损漏矸,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由安检科安检员班长刘某某封闭现场并组织专业人员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完毕后,该矿决定对赵某某奖励现金500元。

案例6  

2025年9月,铜川市耀州区某煤矿李某某,在24229工作面巡检时,发现24229运顺单轨吊吊挂点固定在原有支护上,存在破坏巷道支护强度,从而引发伤人事故的安全风险。李某某立即通知综掘队跟班队长安排人员补打专用吊挂锚杆,同时上报矿调度室。根据《企业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准确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给予该职工李某某200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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