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 2025年06月06日11版
6月3日,记者从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检察院日前联合多部门成功为一对“事实孤儿”兄妹撑起法律保护伞,全方位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此举赢得了广泛赞誉,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社会担当。
这对兄妹的父亲刘某因酒后殴打母亲致其死亡,被判死缓入狱。他们不仅是服刑人员子女,还是受害人子女。由于家庭破碎,经济来源断绝,这对兄妹被迫辍学,还要承受外界异样眼光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
今年初,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事实孤儿”展开调研与联合保护行动。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安监狱、省女子监狱和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长安监狱)全面排查,从20余名登记在册的“事实孤儿”中筛选出10名生活条件特别困难的孩子,作为重点核查与保护救助对象。这对兄妹便在其中。
经了解,刘某家族情况特殊,这对兄妹的大伯和大妈起初不愿承担监护责任。检察官从政策、亲情、法律等方面耐心开导,最终打动了孩子的大伯和大妈,同意成为这对兄妹的监护人。在这对兄妹的居住地,检察官了解到,哥哥独自居住在脏乱差的窑洞里无人照顾,妹妹在当地一家冒菜馆打工。随后,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组织召开了由属地检察院和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商讨相关事宜。
未检团队返回西安后,第一时间前往监狱与刘某协商监护权转移问题。在相关单位的见证下,监护权转移协议顺利签订。同时,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向属地民政局制发“事实孤儿”确认函,同步启动司法救助办案程序,为兄妹俩每人发放5000元司法救助金,让他们重燃生活希望。目前,当地民政部门已完成了“事实孤儿”救助保障金审批表审签,从6月起,兄妹俩每人每月将获得1000元生活保障金。
截至目前,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已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事实孤儿”联合保护与救助10人次,发出确认函4人次,直接司法救助2人次,协调民政部门纳入保障金救助3人次,还有5人正在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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