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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蒙晋五省区携手保护古脊椎动物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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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6 14:06 来源:群众新闻网、榆林中院 浏览数:


6月5日,正值世界环境日,陕甘宁蒙晋五省区毗邻中级人民法院古脊椎动物化石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榆林举行,来自最高院、陕西高院以及甘肃庆阳、宁夏吴忠、内蒙古鄂尔多斯、山西忻州、陕西榆林、延安等地中院的相关负责人、环资审判法官干警等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工作。

座谈会上,陕甘宁蒙晋5省区中院签署了古脊椎动物化石司法保护协作协议,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强化案件协作、加强联合宣传等方式,携手保护古脊椎动物化石。

古脊椎动物化石俗称“龙骨”,是自然界留给人类宝贵的不可再生遗产。近年来,随着其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不断凸显,盗掘盗挖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增多。

“2019年,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保护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开启了陕西运用刑罚手段保护古脊椎动物资源的先河。6年多来,榆林全市法院共审理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案件55件224人,认定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11.77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宝堂介绍,部分犯罪已呈现出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的趋势。

陕甘宁蒙晋黄河几字湾区域,有着共同的资源禀赋,古脊椎动物化石在这一区域分布广泛,相关保护需强化协作联动。

“本次会议为推动跨区域司法协作搭建了良好的互动平台,我们将协同兄弟法院,整合公安、检察、自然资源等力量,对跨省区盗掘、运输、倒卖、走私化石的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精准化打击。”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波说,“同时,我们还将探索设立‘五省区古生物化石保护司法专家库’,汇集相关领域权威专家,为案件事实认定、损失评估、修复方案等提供智力支持。”

“此前,古脊椎动物化石司法保护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化石鉴定标准不够统一、执法办案沟通联络不够顺畅等。我们召开此次座谈会,就是为了打破地域局限,完善协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努力形成古脊椎动物化石司法保护合力。”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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