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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疾控中心再次提醒:如非必要,请勿前往疫情发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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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6 16:07 来源:西部网 浏览数:

疫情已波及到5省6市

西安市疾控中心再次提醒

自7月20日,江苏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在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中发现新冠肺炎病例以来,本次疫情已波及到5省6市。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西安市疾控中心再次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醒,务必密切关注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等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

现居住西安市,与发现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及7月10日(含)以来,从南京禄口机场(含中转和西安非直接目的地,驻留20分钟以上)来(返)西安人员(含出差、旅游)、江苏省南京市、7月15日以来辽宁省沈阳市、7月18日以来四川省绵阳市来(返)西安人员,要主动向在西安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配合社区尽快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拒不报备或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社区、单位、酒店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人员排查,及时进行疫情提醒,提供保障服务。

同时,要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及各行业部门要通过门卫登记、上门问询,群众监督、大数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江苏省南京市、7月15日以来辽宁省沈阳市、7月18日四川省绵阳市来返人员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

加之暑期来临,西安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请勿前往疫情发生地区。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专家呼吁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西安市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如有疑问请拨西安市疫情防控热线029-12345。

商洛:所有外省来商返商人员

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月25日,商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重点地区来商返商人员排查管控的通告》,7月21日起,所有外省来商返商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告指出,7月20日,南京市报告本土疫情,截至7月24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7例,无症状感染者20例,本次疫情潜伏期短、病毒载量高、传播速度快,现已波及辽宁、四川等省份。目前全国有高风险等级地区2个(云南德宏州1个,江苏南京1个),中风险等级地区27个(云南德宏州2个,江苏南京23个,四川绵阳1个,辽宁沈阳1个)。

通告要求,入境解除14天集中隔离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商返商人员、7月5日后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驻留超过20分钟以上人员以及与公布的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且尚在商洛的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主动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因未及时如实报告或不配合管控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区县、各行业部门、各单位要通过门卫登记、社区(村)排查、群众监督举报、大数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来商返商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漏一人,建立信息化台账,责任到人,管控到位。

通告要求,广大市民要随时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请勿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回后主动向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落实管控措施。

7月21日起,所有外省来商返商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站一场”以及所在的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负责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开展健康监测,对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的外省来人,立即报告属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所在社区(村)组织、镇采样、县检测。

通告要求,广大市民要牢筑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病毒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按照免疫程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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