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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治建设丨宝鸡市眉县“三项举措”提升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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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5 15:10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 浏览数:

近年来宝鸡市眉县以破解行政应诉一高一低”问题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积极创新工作制度,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提升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夯实基础,提高应诉水平

建立规章制度。及时印发《眉县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眉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明确出庭应诉范围、职责、目标任务等,细化应诉通知、负责人出庭、情况说明等具体流程。提升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提升机制运行。积极运用一规定一规则三会商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流程,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责任,要求“应出庭、尽出庭”,实现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告官不见官”现象,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

坚持学法用法。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通过召开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方式,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的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系统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活动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

注重沟通,增强应诉效果

重视分析研判。定期通报疑难案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等专题研究讨论案情,客观分析行政行为依据、程序等问题,细致推敲答辩,为出庭应诉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互通有无,交换意见,实现信息共享,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有效落实。

直面矛盾化解。积极提醒行政机关负责人注重案件审理沟通,主动配合法院审理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通过了解案情,知晓对方当事人的诉求,从根本上找准问题的关键点,以此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类似矛盾的再次发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目标,从而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找准问题症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行政应诉情况通报,对涉诉案件实施“一案一分析”。在分析争议案件类型、特点、错案发生原因等基础上,找准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持续有效开展,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强化监督,构建防范体系

开展工作约谈。积极建立严格依法行政约谈工作制度,县政府每年年末对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镇街、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开展约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执法违法、执法不规范或在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研讨会商,制发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加以纠正并督促落实。紧盯发案量分布较多的重点执法领域,找准纠错案件问题症结,倒逼行政机关查短板、强举措,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发生量,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

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行政机关应诉工作的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按期答辩、履行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书等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增加考核内容的占分比重,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并达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可酌情在年度考核中加分。切实运用考核结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有效化解争议的良好工作氛围。

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县、市两级法院的沟通,密切关注有败诉风险的行政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指导督促行政机关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主动对接县检察院,接受县检察院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调解工作的法律监督,共同构建行政应诉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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