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汉中市略阳县政府聘任常年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在县司法局举行。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黄汉国代表县政府与服务承接主体陕西隆哲律师事务所签约,27个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任务,也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明确要求。略阳县政府先后两次上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最终确定陕西隆哲律师事务所为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提供集中统一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是: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及修改;参与重大项目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论证、审核及修改;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全面加强决策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合法性评估。
签约仪式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郝舒宇介绍了县政府聘任律师团队为县政府及27个组成部门进行统一法律服务的背景和意义。黄汉国就充分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发挥好律师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中的骨干、核心的作用。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聚焦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做好法律顾问服务。
略阳县创新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负责聘任法律顾问,即建立了“统一聘任、条线服务、综合项目、集体作业”的运作模式,也有效解决了政府法律顾问“顾”而不“问”、选聘程序不规范、法律意见不独立或过于片面以及顾问经费无保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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