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麟游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职能定位,积极主动作为,用实际工作成效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突出刑罚执行和行政执法监督,坚持不懈抓好社会治理。一是抓好重点人群管控。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围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个重点,严格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居住地变更、跨市县活动等各项管控措施落实,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吸毒康复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重新犯罪,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抓实行政执法监督。在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严格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工作措施,彻底纠正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违法执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实施司法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梳理第二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对外公布实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培训,严格资格审查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完成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突出“八五”普法、法治政府创建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持不懈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在普法宣传上再创新。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清单,充分发挥《法治视角》“法治麟游”头条普法宣传作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等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建立考核考评机制,扎实开展“法律九进”活动,推进镇、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法治之兴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强化工作举措,在依法治县上再深化。建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干部教育体系。组织实施麟游县“一规划三方案”,全面推进县镇两级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和年度述法工作,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在维护稳定上再加力。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工作,组建成立2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诉源治理,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推进“智慧调解”应用系统的推广使用,打造“线上申请+线下调解”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平安麟游、法治麟游建设增光添彩。四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依法行政上再规范。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积极开展省级法治示范政府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管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突出工作质效,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一是深化司法所改革。加强司法所长配备、业务设施装备、业务用房、工作经费等保障力度,扎实开展“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年内完成两亭“六好司法所”搬迁创建任务,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在村、社区打造“智慧法律服务终端”,通过科技手段提高司法为民法律服务水平。三是推进“智慧司法”。加快“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年内做好“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调度、远程探视、视频会议”三个系统的安装及运用。完善并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法治麟游-今日头条”“麟游司法”微信,最大限度让数据跑路、让人员减负,以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争取支持,通过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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