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4月8日,由延安市洛川县扫黑办牵头,县司法局负责组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赵小栋为团长,县法院干警韩张鹏、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郑园、县公安局民警张李舟,陕西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志超为成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运用县综治视联网三级平台进行线上宣讲,镇村两级开设分会场。
培训主要围绕5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授课,从立法背景、总体规定、特色内容和重大意义四个方面进行解读,并重点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进行宣讲,增强群众对反组织犯罪的认识,使各镇、村干部对反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法律规定有了明确的界定。
培训会结束后,参会干部表示听了培训会,进一步增强了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的主动性,从基层村组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从源头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参与平安建设。
全县有12个单位、13个镇街社区、196个村组组织80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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