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这是《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你们在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和权利。”4月15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影路法庭法官宋一林、郑彤在分别审结离婚纠纷案、抚养权纠纷案后,随同法律文书向各自的当事人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陕西法院系统首次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在《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中,法院劝诫双方慎重考虑婚姻关系,作为父母应该从生活、心理等多方面履行监护人义务。
在宋一林法官审理的离婚案中,原、被告婚后育有一女。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长期分居。经审理,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及现年4岁女儿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但在女儿的抚养费及探视问题上存有争议。“金钱有价,亲情无价。你们不能因离婚而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宋一林法官站在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
为确保未成年人能得到父母足够的关爱,宋一林法官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要求双方在离婚后应继续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等法定义务。
在郑彤法官审理的探望权纠纷中,原、被告双方协议离婚后,两人的孩子由被告抚养。但被告长期拒绝原告行使双方离婚时约定的探望权,原告于是诉至法院。
“探望权是为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而设立的一项权利,旨在满足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关心、抚养、教育等需要。婚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剥夺婚生子女的该项权利。”郑彤法官向原、被告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后,对原、被告进行了释法说理,提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应通过见面、书信、网络等方式关心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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