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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普法课堂】10元钱引发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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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1 09:03 来源:陕西省法治宣传中心 浏览数:


张力光

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副所长 二级高级警长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一笔10元钱的欠款,

多轻?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那,一条人命呢?

多重?

埋葬了他人,也为自己留下终生悔恨……

张力光警官为您解析10元钱引发的血案……

基本案情

小陈是一名中专在校学生,性格内向,经常被他人欺负,也没什么可以倾诉的朋友,慢慢地依赖上网通过打暴力类游戏来宣泄自己的情绪。

一天晚上,小陈找到小张宿舍,索要3个月前小张欠他的10元钱。小张觉得在舍友面前丢了面子,怒气冲冲地辱骂小陈,并在打了小陈两巴掌又踹了两脚后,将其赶出了宿舍,扬言回头再收拾他。小陈回到宿舍后越想越害怕,随后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匕首,随身携带并在同学跟前故意显示这一用来防身制暴的“独门利器”。

一周后的一天,小陈正在宿舍内吃午餐,小张进入宿舍找其他同学聊天,小陈再次向小张索要10元欠款,小张依旧态度强硬,称没钱可还,还用言语讽刺辱骂小陈,两人为此争吵起来。争吵过程中,小张先用拳头击打小陈头部,随后又将小陈压在宿舍的床铺上殴打,小陈招架不住,慌乱中从被褥中摸出匕首向小张刺去。看着倒地后的小张,小陈一下慌了神,在舍友的帮助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并将此事告知了老师。小陈被随后赶到的老师和警察控制,小张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定罪量刑

法院认为,造成本案悲剧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小陈不学法、不懂法的主观原因,也有本人性格方面的缺陷以及家庭缺失关爱、学校缺乏必要的关护等客观因素。但其在取出匕首刺向小张时,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轻伤以上的伤害是有一定的认知,具有伤害的故意。根据小陈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小陈认罪、悔罪表现,本着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对小陈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小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法条链接:

《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1997)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心路管窥

小陈自幼父母离异,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在小陈的记忆中,父母的形象是模糊的,他从小就感觉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很少能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爱和照顾。虽然爷爷奶奶也尽心照顾抚养他,但毕竟替代不了父母的角色。小陈的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没有父母庇护的感觉始终如影随形,这使得他形成了自卑、敏感、懦弱的性格。

在学校的人际交往中,小陈不主动与同学接触,显得有些不合群。有些学生知道了他的家庭情况,就故意找茬欺负他。一次,他的作业本被别人扔掉了,导致无法按时交作业被老师批评。虽然他知道是谁干的,但胆小怕事的他不敢告诉老师。他没有朋友,受到委屈时,找不到一个可以帮助他疏导情绪、解决问题的人。小陈在孤立无援的境况中煎熬着,后来他开始沉迷于网络暴力游戏,并将生活中所有不满情绪通过游戏进行宣泄。渐渐地,他似乎找到了自我保护的方法,他要“以暴制暴”,一方面是防止别人对他的侵害,另一方面,他也需要以此来建立威信,维护自尊。

10元钱并不多,但让小陈想不通的是,小张不仅借钱不还且屡次恶语相向,这让他的愤怒在无形中慢慢积累。当小张再次对他进行人身攻击和威胁时,他感到了强烈的羞耻和恐惧,他无法保持清醒头脑,为了自保,情急之下做出了极端的反应,小张因此也失去了生命。

对于自己为什么要买匕首的问题,小陈后来说道,他并没有意识到管制刀具的危险性。这是导致他犯罪的关键环节,如果当初法律意识强一些,就应该努力寻找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警示

“校园霸凌”“校园欺凌”的事件近些年屡有发生,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目前,很多中小学都开设了法治课堂,也很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却因为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青少年群体中的矛盾并不能完全避免,且具有隐蔽性。此案中的主人公小陈就是在被欺凌的过程中,矛盾逐渐升级,最终发生惨案,不禁让人感到痛惜。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碰到了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对于青少年来说,在遇到欺凌时,首先要保持冷静,以人身安全为先,尽可能地拖延时间或者适度满足欺凌者的需求,根据情况伺机向公安机关或他人求救,一定不要用极端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事后要敢于向老师、家长说明情况。此外,要多参加集体活动,结交正能量的朋友,寻找亲友支持,积极适应集体生活。同时也要加强体育锻炼和阅读,铸造好的体魄和强大的内心,始终坚信不管当前是怎样的境遇,都有希望在不远处等待。

对于家长来说,不能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更要关注孩子在校的人际交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跟进,避免情况恶化。在得知孩子被欺凌时要理性面对,同样不要采取极端措施,首先,稳定好孩子的情绪,学会理解和共情孩子,让孩子知道家长是他们坚强的后盾;其次,与学校、老师进行沟通,对问题全貌进行分析判断,再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后,从另外一个角度,现实中还有很多孩子像本案中的小陈一样,缺乏家庭的呵护,受到欺凌时很难找到力量反抗,家长们在维护自己孩子权益的同时,也要在家庭教育中加强法律和道德教育,教导孩子不被欺凌也不去欺凌别人,多方共同努力构建起“阳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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