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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这种群,千万别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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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6 10:09 来源:法治日报 浏览数:

为了增加自己账号的粉丝数量有人利用公众“吃瓜”的心理编造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进“吃瓜”群“造热点”收割流量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案件回顾

近日,标题为“网传济南女生被欺凌”,内容为几名女生殴打并侮辱一名女生的短视频在网络平台大量传播,引发网民关注,产生恶劣影响。

山东济南网安部门高度关注,立即会同属地分局开展侦查。

经核实,该信息发布前后,当地根本没有女生被欺凌的情况发生,系网民康某某等人为了增加账号粉丝量,吸引关注,对网上搜索到的视频进行剪辑、拼接、配字,再转发到本人账号内并声称为本地发生。

除此以外,公安机关还发现其剪辑拼接了“某大学何某某”等涉黄、虚假视频300余部。

据调查,康某某大量购买聊天账号,创建了千余个所谓的“吃瓜群”。其在境外涉黄网站搜集、下载、剪辑涉黄谣言视频,建立群组传播扩散,在全网大肆发布,吸引网友加入群组。每个“吃瓜群”吸粉约500人-2000人,该团伙又将“吃瓜群”按照每位群成员1.2元-1.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至下游,最终引流至语音直播平台,非法获利超100万元。

最终,济南网安将该团伙康某某等5名违法嫌疑人一举抓获,查清其创建引流“吃瓜群”1000余个、发送涉黄虚假信息超30万条、拉拢群成员超50万人、获利超100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康某某等5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提醒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操纵网络流量作恶,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

公安网安部门将坚决打击网络乱象,守护网络清朗、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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