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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童心 “典”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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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7 09:05 来源:陕西省戒毒管理局 浏览数:

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携手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先后走进陈仓区博悦小学和县功镇中心小学,通过情景讲座、趣味互动、启发引导等形式,为小学生们送去了形象生动、干货满满的法治教育课。

“在学校不能与同学打架斗殴,此类行为不仅容易造成自己和同学受伤,更是对彼此生命权、健康权的严重侵犯,直接违反了民法典对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的保护规定。”“秦之蓝”禁毒法治宣讲团干警紧扣校园生活场景,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行为规范、校园侵权责任等内容展开讲解。通过“课间推搡致伤需担责”“拾物不还属侵权”等鲜活案例,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故事,让同学们感受到民法典不仅是庄严的法律准则,更是守护他们健康成长的“护身符”。戒毒干警还以“揭秘网红食品”和“警惕丁烷滥用”为重点,以“动漫演示+案例剖析”的形式,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毒品预防教育,提醒同学们树牢禁毒法治观念,面对所谓新鲜事物“诱惑”,要理智判断,坚决做到“不好奇、不跟风、不尝试”。

现场互动环节,戒毒干警聚焦校园欺凌、个人隐私保护等热点话题,与同学们展开“面对面”交流。“如果目睹或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在网络平台给同学P丑图是否属于校园欺凌?”同学们争相举手发言,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干警还以近年来全国关注度较高的校园欺凌典型案例为切入口,结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了“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法律界定以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现场发放了《民法典进校园》等普法手册和禁毒宣传彩页,鼓励同学们将法律知识带回家,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普法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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