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智慧矫正”建设进程,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2月24日,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司法局对辖区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的重点监管对象佩戴电子定位装置。
该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出现人机分离、越界等违规情况,依据《社区矫正法》及《陕西省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泾河新城司法局决定将其列为严管对象,实施佩戴电子定位手环进行监管。按照程序,在宣读了训诫、警告等处理决定,及佩戴电子定位装置宣告书、决定书,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泾河新城司法局、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对该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电子定位手环佩戴。
电子手环外型如同手表,隐蔽性强,防水性好,具有不可拆卸、实时定位、行动轨迹再现、电子围栏设定和越界报警等功能,不会影响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活。依法使用电子定位手环是推进“智慧矫正”,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定位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陕西省社区法实施细则》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泾河新城司法局将大力推行“人防”与“技防”相互结合的工作手段,将电子化手段运用到工作中,全面增强监管工作的效率和精确率,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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