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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规范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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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12 16:01 来源: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2020年以来,在市、区(县)两级院党组正确领导下,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规范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发生。截止目前,该院未出现脱、漏管现象。

严把入矫关口,推进人性化宣告。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注重方式创新,监督和管理同频共振。坚持每周二、周四集中开展入矫仪式,检察官与司法局工作人员、司法所、向入矫对象宣告注意事项,随后由检察官与宣告对象逐一进行谈话,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刻了解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2020年12月,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因身患多种重疾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宣告仪式,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会同司法局工作人员前往社区矫正人员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入矫宣告仪式,体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的同时彰显司法温情。

完善联合工作机制,消除监督“真空地带”。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建立法律文书抄送制度与定期通报制度,安排专人驻点检察制度。不断密切各环节之间的信息联络,消除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真空地带”,确保社区矫正监督的全覆盖。2020年以来,该院联合区司法局5次召集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通过信息通报、案件分析会、定期交流的形式加强沟通协作,掌握各司法所新动向、新问题,了解日常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共同探讨新问题的应对策略。2020年莲湖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9个司法所开展入所检察13次,各司法所监管的服刑人员数量不尽相同,因此就各所重点人员的监管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各司法所不同情况制定合理的监管方案。从社区矫正对象数量、矫正程序、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等方面检察问题,合理运用检察建议与纠正违法通知书。

坚持检察监督与教育帮扶同步进行。2020年9月至10月,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联合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督察大队干警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逐一开展谈话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作为其中一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情绪低落,该院检察官坦诚相见、推心置腹,通过真挚的情感交流缓解其心理压力,同时向其讲解新实施的《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拉近彼此间距离的同时增强其遵守社区矫正期间相关规定的意识,为早日回归社会做好充足准备。

深入学习贯彻新法,更新检察监督理念。《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施行,为确保《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深干警的学习与理解,营造互学共进的学习氛围,莲湖区人民检察院2次组织部门干警学习新法。通过逐条逐句分析研读、新旧对比解读、结合实践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分析研讨,对新法实施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需注意的重难点、区别于“老办法、老规定”的关键点、新法规定的新增点以及在日常工作中易被忽路的知识点进行详细阐释。3次受邀参加区司法局在莲湖区委党校大礼堂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会,为依法适用、规范运行打下坚实的学习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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