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陕西法院4个人民法庭入选。
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陕西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未央宫人民法庭
富平县人民法院
淡村人民法庭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枣园人民法庭
紫阳县人民法院
蒿坪中心人民法庭
01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下辖83个社区17个村组,常驻人口近50万人,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集党建、文化、法庭建设于一体的“法释未央”特色党建品牌,设立“诺千金”等6个汉文化社区调解室,因地制宜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司法工作始终,持续在“释法明理”小切口处发力、“协同联动”小视角中破题、“全流程一体”小支点上托底,构建起以全流程释法明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人民法庭善治模式。作为西安法院系统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基层治理力量的整合凝聚让法律飞入千家万户,也让社情民意得到有效传达。
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法庭建设经验《紧抓“首问责任制”核心探索审执“双源头治理”》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02 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
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下辖4个乡镇、17个行政村、12万余人口。近年来,法庭根植红色热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建成富平县人民法院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室,教育引导法官干警继承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聚力打造“怀德巡回法庭”特色品牌,深耕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托普法宣传讲座等载体,紧扣巡回法庭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目标,扎实推进普法宣讲定期化、巡回审判便民化、纠纷调处日常化、指导调解常态化,以红色司法赋能基层善治,用心绘就和美乡村法治新图景。
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扬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法庭建设经验《红色铸魂促治理 司法为民践初心》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03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枣园人民法庭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枣园人民法庭下辖4个社区27个行政村,常驻人口约7.9万人。近年来,法庭通过抓学习强思想、抓共建重实践、抓练兵强素质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干部队伍。创新推行先行调解“3+2+N”模式,依托枣园街道办与河庄坪镇两处综治中心,定期培训“法律明白人”,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践行司法为民,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实庭前“三必到”,做细庭后“三回访”,推行“码上法庭”小程序,简化诉讼手续,提高司法效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法庭将延安精神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法治宣传和红色文化传播融为一体,成立全省首个革命文物保护巡回法庭,构建文物保护司法屏障。
04 紫阳县人民法院蒿坪中心人民法庭
紫阳县人民法院蒿坪中心人民法庭下辖3个镇39个行政村(社区),辖区人口约11万。近年来,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纠纷源头化解,做优“12331”司法服务,即构建“一员下沉”预防机制,打造“两站协同”调解格局,健全诉服中心、执行中心、茶司法服务中心“三中心联动”服务体系,探索“一书一报一函”风险防控机制,搭建“一基地共育”人才培养平台,全方位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发展,辖区群众对法庭工作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法庭建设经验《做优“12331”司法服务,聚力借款纠纷预防化解》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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