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全民爱鸟护鸟意识,着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连日来,陕西法院通过普法宣传的方式,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集市普法
生态保护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6月22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法官干警走进西仓花鸟鱼虫市场,开展了一场以“依法保护鸟类,建设秀美西安”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鸟类保护知识。悬挂的醒目横幅吸引了往来行人的目光,干警们积极发放宣传彩页,并结合实际案例,现场为群众讲解非法猎捕、出售、购买、运输、寄递、携带、食用、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危害性。同时,法官干警们还详细介绍了“全省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的工作内容,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
校园普法
认识野生鸟类的多重价值
6月20日,西安市临潼区法院法官干警走进临潼区实验小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爱鸟护鸟法治教育课。
此次法治教育课聚焦筑牢青少年爱鸟护鸟法治防线,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真实案例,清晰揭示非法捕售野生鸟,终成法网“笼中鸟”的教训。法官干警还向同学们发出“四不”行动倡议:
乡村普法
进村开展保护鸟类宣传活动
6月27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开展主题为“保护鸟类,法治同行”的法治宣传活动。
法官干警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户家中,通过案例释法、互动实践、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将法律知识播撒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为鸟类撑起法治保护伞。结合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农户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保护鸟类生存环境,积极举报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街头普法
让野生鸟类告别“非法牢笼”
“我以前在村里掏鸟窝,还以为没啥大不了的,现在听你们一说,才知道这么严重!”一位大爷拿着宣传册,神情中满是惊讶与懊悔。6月20日,蓝田县法院法官干警走上街头,开展“保护珍稀鸟类,共建幸福家园”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让保护野生鸟类的法治观念走进千家万户。
活动现场,法官干警向群众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关于禁止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野生动物的规定,以及猎捕、贩卖野生鸟类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号召大家成为野生鸟类保护的“民间监督员”,面对群众关切的提问,法官干警一一耐心地解释。
案例普法
发布危害野生鸟类资源典型案例
鸟类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角色,在维护生态平衡、控制农林害虫、传播种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6月27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发布两起危害野生鸟类资源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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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发布危害野生鸟类资源典型案例》https://mp.weixin.qq.com/s/rUYqkF3VFBTEJfsztfl4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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