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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法院︱欠钱六年失信不还,强制腾退以物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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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3 15:12 来源:安康市宁陕县人民法院 浏览数:

2021121日,安康市宁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11人整装出发,前往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某小区,强制被执行人搬离房屋,将被执行人的房屋一套交付申请执行人,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2015年,张平雇请李华为其承包的工程安装玻璃门窗、防护网等工作,完工后张平本人出具欠条一张,欠李华安装费117000元。李华多次讨要无果,遂将张平诉至宁陕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张平在20195月前分五次向李华还清欠款,但被执行人张平未按调解协议偿还欠款,申请执行人李华于20196月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张平履行还款义务,但他一直未履行义务,宁陕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张平位于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某小区住房一套;宁陕法院裁定对该房屋依法进行司法拍卖,经过网上一拍、二拍均流拍,无人购买。202097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被执行人张平将房屋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李华,同时约定2021930日前被执行人张平有权赎回。


20219月后,被执行人张平既未偿还欠款,也不搬离房屋。申请执行人李华申请法院执行强制搬离。宁陕法院向被执行人张平发出由本院院长签发的搬离公告,限其在1020日前搬离房屋。逾期被执行人张平仍未搬离,为确保该案顺利执行,宁陕法院执行局召开会议,制定周密执行预案。121日一早出动两台警车,干警11名,前往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某小区,但被执行人张平拒不到场,930分到现场强制开锁后进入房内,对执行现场实时录音录像,对所有物品登记后,由搬家工人将室内物品全部搬离到申请执行人李华租赁的出租房内保管,经过认真仔细地工作,耗时5个小时完成了腾房任务,顺利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李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此次强制腾房,是宁陕法院用实际行动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彰显人民法院全力解决执行难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宁陕法院将全力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打好组合拳、发力再攻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平安宁陕、美丽宁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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