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正司法 以案释法 正文

以案说法丨奔赴千里“跑分”赚钱,沦为网络犯罪帮凶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5-09 15:05 来源:汉中市勉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汉中市勉县一小伙因想挣大钱,辞掉自己的工作,参与“跑分”转账,不仅没挣到钱,自己还陷入犯罪泥沼。近日,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熊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20217月,一位网友向熊某介绍参与“跑分”转账可以赚大钱,并承诺每张参与“跑分”转账的银行卡使用后支付1万元报酬。熊某觉得大好的挣钱机会来了,为了获取丰厚报酬,便前往山东省济南市与三男子会合。三名男子就使用熊某的银行卡实施“跑分”转账。38万元被骗资金转入熊某的银行卡账户,三名男子立即操作熊某的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快捷支付和刷卡消费,套现35万余元,剩余1200余元。后熊某取回银行卡、手机和身份证独自出去吃饭,返回准备找三名男子领取报酬时,发现有人在对三名男子实施抓捕,便迅速逃离现场。熊某很快返回勉县,本以为到家就安全了,谁知没过几天公安民警就找上了门,被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的犯罪活动多发,许多人为了蝇头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因此广大群众,在网络信息时代,一定要擦亮双眼,切莫受不法利益诱惑,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工具,不要去做网络犯罪的“帮凶”,否则发财无望,还会身陷囹圄。

【打印】 【关闭】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版权所有: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邮       编:710043

电       话:029-87293279

备  案  号:陕ICP备070003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