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正司法 以案释法 正文

以案说法|托人“找关系”就能办事?别傻傻被骗了!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12-06 15:12 来源: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用花钱“找关系”等不正当途径谋求工作、办理毕业证、子女转学被骗等现象屡屡发生,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袁某提起公诉。

2019年,被告人袁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被害人陈某,二人交往中,袁某得知陈某想为女儿安排工作、为亲属办理本科毕业证,袁某遂称自己可以通过关系办理此事,但是需要办事费用,陈某遂多次向袁某转账合计13.1万元。一年后,事情不但没有办理,甚至多次联系不上对方。202011月份,陈某发觉被骗,遂报警。经该院查明,袁某没有能力为上述被害人办理请托事项,其诈骗所得用于经营小吃店和偿还个人债务。另查明,被告人袁某前后又以入职工作和办理转学为名,骗取其他受害人共计23万元。

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帮他人安排工作、办理毕业证、子女转学等需要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价值合计36.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近日,该院以诈骗罪对袁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人生没有捷径,脚踏实地才是真。应聘求职、子女转学时,须走合法合规途径,切勿轻易相信他人,谨防上当受骗。

【打印】 【关闭】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版权所有: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邮       编:710043

电       话:029-87293279

备  案  号:陕ICP备070003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