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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能去公安局捞“人”?小心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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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8 15:09 来源: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小六,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小强因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妻小花遂找人请托关系欲将其丈夫从看守所“捞出”,后托人找到小六。小六自称在交警总队上班,并答应将小强从看守所放出来。小花前后向小六支付办事费用共计八万四千元,期间,小六将此笔钱款拿出一小部分用于找人请托办事,但均被退回,小六便将此款占为己有,一直推脱搪塞小花。直至小强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经法院开庭审判,小花方知上当受骗,遂报案至公安机关。

此案中,小六利用小花救夫心切的心理,索取小花财物,而小花亦抱有侥幸心理,妄想通过金钱请托关系让其丈夫逃脱制裁。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容一切公私权力滥用的。检察官提醒:当家人触犯法律被公安机关拘留时,切记勿徇私枉法,只有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如实供述才有机会减轻刑罚,遇到承诺“捞人”,万不可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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