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坚持把复议挺在诉讼之前,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质增效,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212件,同比增长32.24%,复议与诉讼案件数量比为2.12:1。
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复议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主要领导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提升监督纠错能力,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章立制强化指引。成立由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的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完善配套制度。印发《2025年陕西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要点》,出台《行政复议案件审签程序规定》。全面推行“在线复议”“掌上复议”。在全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优秀案卷占比37%。发挥考核功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将行政复议首选率、调解率及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重点内容,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强化复议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有力。加强个案纠错。坚持依法审理、有错必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优势,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629件,纠错率为16.54%,同比降低4.51%,以案件“办理”促进依法“治理”。强化类案规范。坚持“抓前段、治未病”,完善土地征迁类、信息公开类、司法鉴定类案件工作指引,针对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91份,常态化运用约谈、通报、决定书抄告等监督措施,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深化以案促治。制发《2024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白皮书》,深入重点执法部门开展错案讲评、以案促治活动。在全省发布10件行政复议纠错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类典型案例,其中1件入选“全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周年典型案例”,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
发挥调解功能,化解行政争议水平稳步提升。健全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级复议机构与法院、检察院及行政执法部门建立“3+N”行政争议化解机制。2025年,全省调解和解结案3377件,调解率为21.24%,同比增长2.22%。创新调解方式。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复议机构入驻综治中心等新举措,西安、安康两市创新设立行政争议协调中心,4个市级、25个县级复议机构入驻综治中心。建立“复调对接”机制,强化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提升调解质效。运用违法提示、风险预警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自行纠错。加强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合法行政行为,搭建政府与群众的良好“沟通桥”,实现“事心双解”。2025年,全省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86.32%,定分止争功能发挥更加充分。
护航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大局效能显著增强。深化护企专项行动。巩固拓展复议护企专项行动成果,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执法的职能作用。畅通涉企复议渠道。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进企业”“开放日”等活动,持续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宣传。在企业密集的园区、街道设立服务咨询点,健全涉企案件容缺受理机制,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为企业维权提供便利。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土地征收等涉企事项案件的办理力度,坚决纠正逐利罚款、重复检查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025年,全省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383件,纠错192件,调解248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750.19万元。
多元协同联动,规范行政执法合力不断汇聚。加强与行政诉讼、信访衔接配合。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业务交流30余次,统一认识,促进同案同判。推动将符合条件的1086件信访事项导入复议渠道,有效化解涉法行政争议。加强与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贯通联动。印发《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创新建立考核督察、规范执法、个案监督“三位一体”协作监督机制,凝聚规范行政执法合力。加强与重点执法部门、法学高校沟通协作。与西北政法大学互促共建,深化行政复议理论实务联动融合。与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执法问题会商,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