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依法全面履职,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把牢根本遵循,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会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服务中心大局,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紧贴党委中心工作、紧贴群众急难愁盼、紧贴治理堵点难点,依法履行监督、诉讼和治理职责,为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检察贡献。要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切实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同,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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