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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北麓检察院与多方协同发力

——推动公益保护变为“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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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7 18:07 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数:

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秦岭北麓古道传承保护,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图为褒斜古栈道遗址(资料照片)。 

2022年7月陕西启动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以来,一群“检察蓝”忙碌在秦岭的山水间,肩负起“秦岭生态检察卫士”的使命,在“中华祖脉”的画卷上勾勒出浓墨重彩的生态注脚。他们就是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秦岭北麓检察院”)的检察官。

“以前的蚰蜒河一到夏天就熏得人捂鼻子。你看现在,娃娃们正在河边追着蜻蜓跑。”7月20日,周至县终南镇勒马村村民王诚坐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指着波光粼粼的河面说。

芦苇丛中蛙鸣阵阵,白鹭低飞掠过水面。蚰蜒河的巨变,是秦岭北麓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履职,推动相关部门强化监管,持续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的结果。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如何对秦岭生态环境实施全面保护?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多方协同融合履职是秦岭北麓检察院践行秦岭保护的路径之一。

“我们构建了‘1+5+N’的品牌矩阵,以‘检脉相成’总品牌为抓手,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在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中深化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秦岭北麓检察院检察长高艳华说。

3年来,秦岭北麓检察院办理的“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秦岭古树名木保护”等系列案件,从高质效办案到与相关单位协同履职形成保护合力,从厘清职责、宣传引导到促成政府、企业、村民三方签订生态修复协议,公益诉讼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已从“一弦起调”发展到“多弦合鸣”。

3年来,秦岭北麓检察院先后建立协作机制9项,在秦岭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湖保护等方面与法院、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保护体系;借助法律和技术专家、鉴定评估机构,对秦岭核心保护区范围、细鳞鲑等保护动物、生态损害结果等进行科学认定;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7个,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提升办案质效;利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借力专业志愿者智慧优势,推动检察公益保护从“独角戏”变为“大合唱”。

在一起督促保护秦岭金丝猴栖息地公益诉讼案中,秦岭北麓检察院充分发挥跨区划办案优势,促使案涉3地多家行政单位协同共治。某地案涉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说:“我们从刚开始的有些抵触,到后面全力支持、主动推进,这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多方协调密不可分。”

“秦岭地势险峻,秦蜀古道多数文物得以保存。但据10多年前调查,秦岭北麓现存道路本体遗迹仅210余处,近年来留存可能更少。”今年初,文物专家赵静的忧思,成为跨区划检察机关履职的起点。

秦岭北麓检察院与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履职,同步立案、联合听证,邀请专家、人大代表参与推动古道保护传承。通过督促补充设立标志碑、界桩,修复损毁文物本体,改善遗址周边环境。

“保护秦岭古道遗址意义非凡、任重道远,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使命。期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沉寂的文物在法治的阳光下重焕生机。”秦岭北麓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国艳蕊说。

今年以来,秦岭北麓检察院聚焦秦岭北麓沿线秦楚古道、秦蜀古道等线性文物,积极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检察官深入秦岭腹地,先后寻访古道遗址90余处,获取了古道保护的第一手资料。邀请古道专家协助办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开听证,先后立案4件,向2市4区(县)文物保护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行政机关补充设立标志碑4块、界桩33个、公告宣传栏48块,明晰了保护范围,修复被损毁破坏文物本体2处,建立了覆盖秦岭南北的古道司法保护网。

“下一步,秦岭北麓检察院将继续以跨区划优势破壁垒、聚合力,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筑牢保护秦岭中央水塔的司法屏障。”高艳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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