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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为民办事践初心 司法救助显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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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9 16:08 来源: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数:

为持续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环节司法救助的主动性,着力打造安康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品牌,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有两进”争创活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8月5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万兴,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奇,司法救助案件办案人员,一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参加了发放仪式。

仪式上,办案人员宣读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决定书,这次司法救助对象为李某和刘某,二人系夫妻关系,其女儿因家庭纠纷被其丈夫叶某残忍杀害致死,李某和刘某年事已高,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李某夫妇一度失去生活的勇气,加之二人属于农村低收入家庭,生活陷入贫困。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李某和刘某司法救助申请书后,迅速启动快速办理机制,落实利民措施,及时将司法救助金申请拨付到位。随后,王万兴检察长现场向申请人李某发放了救助金10000元。

王万兴检察长在发放完司法救助金后指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体现了检察官为民办实事的初心。

在与申请人李某交谈时,王万兴检察长详细询问了李某的家庭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鼓励其勇敢直面困难,树立生活信心,走出心理阴影,搞好生产生活和家庭建设。李某深受感动,连声表示感谢:“感谢检察官对我们家的帮助,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们会努力健康生活”。

这次救助金发放仪式,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传递了司法温度,进一步践行了检察机关为民办事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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