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值此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安康市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和民主镇镇、村干部一同来到枣树村陈某孝家,将3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陈某孝手中,为他送去了司法关怀和温暖。
此案是在办理鲁某金盗窃一案时依职权发现,被害人陈某孝系本县民主镇枣树村的五保户,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其赖以生存的生活费被盗后,生活陷入困境,而罪犯鲁某金已将赃款全部挥霍,没有赔偿能力。经走访调查核实,该院认为陈某孝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救助。
“太感谢你们了,我以为被盗的钱再也找不回来了,没想到检察院还想着我,共产党真好!现在的国家政策真好!”69岁的陈某孝老人拿着救助金激动地说。
此案的办理是该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努力让更多符合救助条件的涉案当事人享受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真正做到扶民困、解民忧,让司法温暖传递到困难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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