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经历过或遇见手机被偷的情况,上一秒还在用手机接打电话,下一秒手机就已不见踪影,纵使心中对小偷千般咒骂,但心爱的手机还是回不来……近日,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夏某等五人涉嫌盗窃案宣判,夏某等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2020年11月份,夏某纠集刘某、申某、向某、贾某密谋在西安市未央路及北大街沿线街面附近进行盗窃。经查,在该盗窃犯罪团伙多次盗窃中,夏某为刘某等四人提供落脚点,提供日常消费支出,刘某、向某实施扒窃行为,申某望风,贾某开车接送同伙盗窃,五人分工明确,在本市未央区和莲湖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手机。刘某、申某、向某将盗窃所得的手机交给贾某,贾某将手机交给夏某,夏某将盗窃所得财物进行集中销赃,所获赃款均已挥霍。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公安机关经过排查将五人陆续抓获。2021年3月23日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夏某等五人提起公诉。
温馨提醒:大家在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不要在人员混杂的地方掏出自己的钱包,看好自己的手机,出行时将背包、挎包放在身前,遇到陌生人多次靠近自己时,要特别注意提防,手机或财物被扒窃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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