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西安市高新区某学校附近天桥安全隐患问题,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回复,已根据检察建议,解决该天桥阶梯角度不合理的问题,并在阶梯80cm处加装扶手,已于1月15日前完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使用。
2020年11月底,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西安高新区某学校附近天桥东南侧阶梯处,在放学时滚落一名学生。接到举报后,雁塔区院第六检察部迅速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后发现该天桥设在学校门口20 米处,上下学时未成年人通行量大,但未设计扶手且上下阶梯较陡,有重大安全隐患。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安全,第六检察部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征得领导支持,派民行部门骨干与第六检察部未检干警成立办案组,并及时在统一业务系统中组建办案单元,进一步开展桥体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及桥体设计、管护归属等情况的调查。
经过查找依据、寻访西安市市政设计院专家,查明该桥的扶手设计、上下桥阶梯设计不符合《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4 规定。检察干警经过多次走访,核实相关部门责任。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随即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职能机关进行整改,创造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安全。
该案系西安市未成年人检察系统首例公益诉讼案件。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集中办理工作机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有效参与和推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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