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资讯 陕西要闻 正文

西部法制报丨减证便民 公证为民——陕西推进公证服务改革纪实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10-27 16:10 来源:西部法制报 浏览数:


订合同、立遗嘱、办继承、出国留学……日常生活中,很多民生、经济事项的办理都涉及公证业务。公证能够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2022年以来,陕西省司法厅聚焦群众在公证业务办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 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印发了《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全省公证行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等文件,切实做到减证便民、公证为民,不断增强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

精简证明材料细化材料清单

“我原以为办理公证业务,会很复杂。咨询了以后,公证业务办理人员告诉我有材料清单,而且有任何疑问都能通过微信随时咨询公证员,真是太方便了。”10月19日,市民赵女士接受电话采访时说。

9月份,赵女士到西安市公证处,在业务办理窗口咨询业务办理事项。公证员李红霞在告知了所需准备的材料后,提示她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如果有疑问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公证指南,查看证明材料清单,也可以打电话、发微信向公证员咨询。

为了解决好长期以来存在的群众办证难、办证慢等问题,在探索公证服务改革过程中,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最多跑一次”等便民举措应运而生。

今年7月,司法部举行“减证便民:让公证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对于法律关系明确、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可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公证机构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等内容。

此外,为了精简证明材料、减轻群众负担,在提供证明材料方式上,公证机构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一些公证事项中涉及的一些辅助性证明材料,也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即可。

今年9月,西安市公证处在81项公证事项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办理实际,汇总编撰了涉民、涉企、涉外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对学历、无犯罪记录、亲属关系、收入状况等群众办理较多的197项公证事项,列出详细的材料清单,图文并茂,为群众办理公证提供精准指引,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公证业务。

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多元化服务

人在海外如何实现远程办理公证业务?近年来,身在国外的我国居民办理公证业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为了满足旅居海外中国公民的公证服务需求,2020年以来,司法部开展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试点公证机构与试点驻外使领馆合作,有效解决了旅居海外中国公民不能回国办理公证的难题。

“作为试点公证机构之一,我们从试点工作一开始,便着手打造集海外远程视频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存证设备于一体的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公室。同时,我们加强涉外公证法律知识、外交部与使领馆规定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公证员涉外公证法律服务水平,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西安市汉唐公证处涉外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郝慧敏说。

“整个办理过程仅用了30分钟左右,真是太高效了!”7月7日,远在文莱的杨先生在中国驻文莱大使馆,通过远程视频办理了公证业务。

杨先生在西安市有一处房产,打算售出,但他一时无法回国办理相关事宜。在中国驻文莱大使馆,了解到可以与西安市汉唐公证处进行远程视频办理委托公证业务后,杨先生便让妻子王女士前去咨询相关申办手续。

7月3日,王女士带着相关资料来到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咨询详细情况。公证员魏小容在审查完王女士携带的相关材料后,告知她需要先去房管登记部门确认委托书的格式、委托事项是否齐全以及需要的委托公证书份数等,确保办理的公证事项能在房管登记部门顺利使用。

魏小容还根据王女士携带的资料,起草了委托书模板。7月4日,王女士与房管登记部门确认好委托书的内容及份数后,魏小容与杨先生取得联系,确认了委托书的内容,还特别核对了售房收款账号的准确性,并将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签署的公证资料发给中国驻文莱大使馆工作人员,约好7月7日上午10时30分通过远程视频办理委托公证业务。

“为顺利办理此次公证,我们前期跟中国驻文莱大使馆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协调,预先检测调试了设备,同时将杨先生的相关材料提前上传至远程电子签字程序中。业务办理当日,通过身份核验、在线询问、线上线下文书核对、签名等程序,我们很快就完成了业务办理。”魏小容说。

目前,除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外,西安市公证处、榆林市公证处以及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均可实现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办理。

提升服务品质彰显公证为民

“一年一次的‘公证敬老月’快到了,我们今年依旧打算举办养老法律研讨会,为更多有需要办理公证业务的老年人提供帮助。”9月25日,西安市公证处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张华说。

在日常工作中,公证员注意到老年人对公证服务的需求较大,但在实际业务办理中会存在一些困难。自2017年起,每年10月份,西安市公证处都会开展“公证敬老月”活动。活动期间,公证员会深入社区、养老院,宣传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公证法律知识,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解答老年人关心的婚姻家庭、居住权、遗嘱、继承、赡养等法律问题,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去年‘公证敬老月’期间,一位年近80岁的老人找我咨询关于立遗嘱的相关问题。老人说自己有过两段婚姻,均已离婚,仅有的一个孩子也已经去世了。由于继子女不愿意赡养他,老人想把名下的房产给一直照顾他的侄子。”西安市公证处公证员崔悦说。

由于老人腿脚不便,身体也不太好,在了解了老人的相关情况后,崔悦向老人讲解了遗嘱和遗赠赡养协议的区别,告诉老人如果确定要立遗嘱,随时可以联系自己。

今年3月,老人告诉崔悦,决定立遗嘱。在对老人的房产、婚姻状况等进行核查后,崔悦为老人代写了遗嘱模板,让老人进行誊写。一切准备就绪后,崔悦免费为老人办好了公证。

“不光是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我们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也是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公证为民的初心不能变。”崔悦说。今年上半年,西安市公证处免费为当事人办理商品房摇号选房委托公证412件,减免费用12.36万元;提供公证法律援助2200余次,减免困难群众公证费217万元。

自陕西省公证服务改革以来,一系列的便民举措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针对全省公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陕西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公证服务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证服务,指派公证员坐席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专业化服务。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实现了公证业务前台预约、自助办理,全省基本公证服务事项也已进驻陕西政务服务网和“秦务员”平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成为公证服务的新常态。

针对全省公证服务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省司法厅加强整体布局和动态调配,鼓励城区规模较大的公证处通过对口援建、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偏远县域公证机构健康发展,采取巡回办证、蹲点办证、定期办证、联合办证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公证服务需求。

【打印】 【关闭】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版权所有: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邮       编:710043

电       话:029-87293279

备  案  号:陕ICP备070003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