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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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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8 17:06 来源: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浏览数:

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陕西省司法厅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经省政府同意,印发《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指导省级各部门完成证明事项的清理复核、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确定工作,省级49个部门共有11个部门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46项。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对省级各部门报送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确定的44项清单报请省政府审定公布。

目前,《陕西省省级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一批)》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陕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大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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