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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西安莲湖区“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荣获第七届“法治政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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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30 10:04 来源:法治莲湖 浏览数:

4月28日,第七届“法治政府奖”获奖名单公布,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申报的“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从全国241个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七届“法治政府奖”,成为全国获奖的二十个项目之一。西安市莲湖区自2015年来,通过设立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创新打造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成功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激活了政府基层治理的法治细胞。第一个“1”指每个社区实现“一对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第二个“1”指每周五开展一个专题法治日活动;第一个“3”指工作质量由社区、司法所、司法局三级监督;第二个“3”指人才、标准化服务和政府专项经费三项保障机制。

“一盘棋”谋划,“一张网”覆盖,以顶层设计破解制度难题。先后出台《莲湖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关于为社区派驻法律顾问的通知》《莲湖区社区法治“1133”工作管理办法》等15项文件,将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部署。坚持“自愿申请、择优聘用、动态管理、公开储备”的原则,建立220人的执业律师人才库,为142个社区“一对一”选派法律顾问。

“清单式”管理,“闭环式”监督,以健全机制保障工作成效。服务流程上,实行“挂牌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公示承诺、档案纪实、组织培训、动态管理等制度。经费保障上,以200元/次为标准,形成财政、司法行政共同监督发放的良性工作机制,已累计发放服务补贴900余万元。管理标准上,形成司法局、司法所、社区和律师事务所四方权责清单,建立考核、监督、沟通等制度,每周开展“点对点”监督指导,每月开展履职评估,每季度开展质量考核。

“多元化”服务,“协同化”发展,以优化法律供给提升惠民实效。突出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社区治理、弱势群体维权和特殊群体指导“六员”作用,实施“定点式+预约式+会诊式”的服务运行模式。提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理念,融入莲心港湾“红色驿站”、网格化服务、民族宗教活动、法律明白人、社区法治监督员等,推动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莲湖区社区法治“1133”工作模式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的有益探索实践,对全区法治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已成为莲湖区法治建设的显著标签。截至目前,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7.6万次,调解矛盾纠纷9582起,开展法治宣传2.1万余场次,为社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6万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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