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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法治建设】铜川市着力提高立法质效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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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6 09:11 来源:铜川市司法局 浏览数:

近年来,铜川市司法局把提高立法质效作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有效抓手,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组织完成《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立法任务,制定政府规章1部,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地方治理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聚焦重点领域  提升治理效能

关注民生“小切口”立法。突出急用现行,从解决群众饮水安全的“烦心事”入手,提出城市二次供水小切口立法建议项目,组织起草部门列出城镇居民二次供水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立法调研,召集物业管理企业、公民代表、供水企业代表等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出台了《铜川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社会管理立法。铜川市于2021年成为陕西省唯一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为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法治保障机制,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召开立法项目论证会,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出立法项目调整建议函,将《铜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由三类调研项目提升为二类预备审议项目,主动介入市住建局、市水务局攻克草案难点,形成了高质量立法项目草案。《铜川市城市防洪排涝条例》《铜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相继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市司法局紧扣市委市政府全面转型发展战略布局,立足铜川实际,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从立法技术上寻求突破口,出台的《铜川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在立法技术上走在全省前列。充分发挥政府立法机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加大协调衔接,积极助力铜川打好 “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颁布了《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环保领域法规,为促进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突出地方特色立法。为加强照金革命旧址保护,传承和弘扬照金精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选派专业人员参与市人大常委会起草专班,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铜川市陕甘边照金革命旧址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和审查修改等工作,颁布施行的《条例》是铜川保护地方红色资源与法治建设有机融合的生动实践,为更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坚持开门立法  广泛汇聚民智

广泛征集项目建议。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发布网站公告、召开重点部门意见征集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延伸立法工作触角。先后组织征集并以市政府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烟花爆竹燃放、海绵城市建设等群众聚焦、管理亟需的立法建议项目。完善民主立法机制。确定了印台区三里洞街道办事处等2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印发《铜川市司法局基层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选送2名工作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健全行政立法调研制度。针对群众关切的城市养犬管理,深入红旗社区、宜阳社区、耀州区司法局等地,开展“走基层、听民意、汇民智”基层立法调研活动,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零距离吸纳意见建议,提升立法调研实效。四是实施多元参与立法机制。在审查《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过程中,牵头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企业、公民代表、基层执法人员等参加的立法协调会,对草案内容进行逐条研究讨论,及时发现和补足草案存在的疏漏和缺陷,提升立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立法工作“察民意、惠民生、接地气”。

严格立法程序  注重立法质量

规范立法程序。严格遵循《立法法》《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程序规定,认真落实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立法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程序的意见》,完成《铜川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保证政府立法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法律执行。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涉及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完成《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公开论证,保证立法程序合法有效。严格草案审查。严把立法质量关,坚决剔除草案“任性”限制公民权利、自由和扩大自身权力的条款内容,坚决杜绝乱设行政许可和处罚,违法增加相对人义务或减损权利的现象,严防法律责任条款违反上位法规定,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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