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政府 示范创建 正文

【市县法治建设】榆林市“四位一体”护航流域发展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11-08 20:11 来源: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浏览数:

近年来,榆林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四位一体”,守护大河安澜,护航流域发展。

立法守护  树牢流域治理“风向标”

制定《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从产业布局、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对无定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进行规制,设立了煤油气开采以及盐化工方面的水污染防治规定,坚持做到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执法助力  构筑协作联动“一盘棋”

以“昆仑”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制定《关于开展依法严打盗采砂石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全市保护古生物化石打击偷挖滥采专项行动方案》,分批次、分阶段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联合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河长办联合开展贯穿6个县(区)、行程400余公里的黄河联合巡河活动。建立司法审判、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共同做好黄河流域保护发展工作。

司法保障  打造环保基地“示范田”

积极打造生态治理司法保护基地,佳县人民法院设立黄河流域佳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府谷县人民法院规划修建1万余亩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司法修复基地,着力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法治宣传”的联动机制。针对非法取水计量、取用地下水、未开展水质监测等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统筹能源开采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

普法动员  高扬护水节水“主旋律”

大力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惠民利企”活动、“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节点,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爱河、护河、节约用水、水土保持等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水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打印】 【关闭】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版权所有: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邮       编:710043

电       话:029-87293279

备  案  号:陕ICP备07000324号-2